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所得處理原則的說法中,不正確的是 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所得處理原則的說法中,不正確的是( )。 A、若合伙協議中有約定的,則合伙人應該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B、合伙人協商不成,則按合伙人的認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C、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,以全部所得按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 D、合伙人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,不得用合伙企業的虧損抵減其盈利 【正確答案】B 【答案解析】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,且合伙人協商不成,則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“實繳出資比例”確定應納稅所得額。 A、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B、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,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C、協商不成的,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D、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,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,可以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 【正確答案】D 【答案解析】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,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。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。 (責任編輯:lele) |